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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翎的電子報

su-su-su super nov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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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可的音樂類型

吃塔可的時候,聽著店裡放的西洋流行樂remix(夜店會放的那種音樂),搭配我張著血盆大口,下巴變成兩層,手抓著塔可猛往嘴裡塞,今天我口紅擦的是香奈兒?還是TOM FORD?都沒差了,反正最後不是反印在下巴,就是印在玉米餅上。 小時候看《順風婦產科》,有一集是女主角們(好像是美善?)挑戰優雅地吃炸雞,從此成為我給自己的一個考題,吃炸雞時都會想:「夠優雅嗎?美善給過嗎?」現在換成塔可,我自行宣布沒過,太難了。但感覺如果是張員瑛,一定可以輕鬆過關。 吃塔可是一場手眼協調遊戲。一定得用手。吃漢堡的時候可以切成小塊吃,也可以把麵包跟肉菜分離變成brunch,但吃塔可至少得犧牲掉一隻手。眼睛要看,嘴巴要接,得謹慎,湯汁、滾動的肉屑、蕃茄、洋蔥,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弄髒你的白色T恤。 想顧及差點從塔可餅縫隙滾落的絞肉,蕃茄又無預警地從另一邊掉落,塔可又變輕了一點。杯盤狼藉。裝細薯的盤子接滿了肉屑,意外變成肉醬薯條。...

有一次參加活動,活動上請來茶道老師講抹茶。與會者坐在ㄩ字型排列的椅子上聽講,桌子上放著茶具跟和菓子;茶道老師穿著精緻的和服跪坐在ㄩ字型正中央的榻榻米地板上,動作輕柔、緩慢、慎重,活像在拍電影。 這就是「侘寂」嗎?這個詞常聽到,但不常看到,在少數看到的經驗裡,也總感覺只是套上「侘寂」這層皮在表演而已。侘寂風格不是真的侘寂,希臘式優格不是真的希臘優格,大概是這種感覺。 老師說,抹茶要直線來回刷,刷到泡沫變細,越細越好。我看著自己刷出來的抹茶,泡沫很細,但夠細嗎?夠漂亮嗎?泡沫像萬花筒映照著我困惑的臉。 去年年中,有陣子胃發炎一直好不了,醫生禁止我喝咖啡。我還是偷喝,只是減少頻率,結果發現有喝就會痛,不喝就不痛。我與咖啡關係產生裂痕,溫和有禮貌不哭不叫又侘寂的抹茶拿鐵趁虛而入,持續到現在。 這期間試過很多抹茶拿鐵。我標準不高,只要在無糖的情況下,喝得到濃厚的抹茶味跟濃厚奶香就好。直到有一天,我遇到了令我兩難的抹茶拿鐵。...

遊客熙熙攘攘,但在懸掛的耶穌像前有一小片寧靜。 一座教堂可以蓋一百多年,甚至在建立之初,有人願意捐助一個這一生看不到成果的案子,怎麼想都不可思議。高第說,他的客戶,也就是上帝,不急。我心想,那上帝肯定是很滿意聖家堂,才讓它能夠橫跨時間的長河跟重重阻礙,逐步邁向完整。 第一次參觀聖家堂,當時被興奮感填滿,一切都像是舞者身上的鑲鑽舞衣令人目眩;第三次造訪,雖然興奮感不再,但仍然對於建築細節感到新鮮,跟自己玩記憶力遊戲一一覆述:柱子以樹木作為靈感,教堂是一座森林,森林是一個生命體,是造物主的傑作。 坐在祭台前的位置,抬頭看著直達上帝的塔頂有著象徵太陽的設計,神真的存在嗎?我問自己。旁邊的東燁聽到了,說,當然存在,在你思考這件事的時候,就代表神存在。我說,鬼或惡魔也存在嗎?因為我現在想到他們了。 沈默。 東燁說,我也不確定,但或許鬼或惡魔是人創造出來的。為了方便傳播或是娛樂效果,人把神賦予人的形象,因為人設想神是善良的一方,所以會有邪惡的一方,就是惡魔。我說,所以神應該是無屬性的?好壞是人類發明的概念,但神就是神。 但我一介凡人始終無法把神想得透徹,所以繼續沈浸在自己的視角裡想神。...

在《哲學珍寶櫃》這本書裡看到一種說法,人的感覺只有五感,這是迷思。曾經有哲學家認為人有七感,但現代科學共識則是認為人有十種感覺。閉著眼睛,手可以輕鬆碰到鼻尖,叫做本體覺,方向感強跟磁覺有關,平衡感也是一種感覺⋯⋯blahblahblah。 「視覺暴政」,作者在書中非常喜歡提到這個詞,簡單來說,因為視覺在現代處於支配地位,以至於其他感官退居幕後、被忽略。 以玫瑰為例,以前種玫瑰,比的是誰能種出香氣最好的玫瑰,不然為什麼莎士比亞說(這裡請用《終極一班》裡的亞瑟王語氣):「玫瑰不叫玫瑰,依然芬芳如故。」而不是「美麗如故」?但後來氣味的地位式微,視覺佔上風,玫瑰的栽培重點也從香氣轉移到外觀,園丁比的是誰能種出最漂亮的玫瑰。 看了這段,我不知道以後該用什麼眼光(又是視覺!)來欣賞玫瑰。不過,視覺暴政這件事,我在做瑜伽的時候深有體會。 我太仰賴視覺去保持平衡。有些動作睜眼做很穩定,但一閉眼就倒。睜眼把姿勢回穩,再閉眼,再倒,像端午節立不起來的蛋。...

做夢像是被困在一套有自我意識的裝甲機器人裡。 前幾天夢到為了讓久病的貓咪解脫、不再感到痛苦,我把他的頭扭斷,最後一次抱起他,把他放進行李箱,行李箱沒帶走,直接遺留在飯店房間內。我為什麼帶著貓去住飯店?為什麼不帶貓去安樂死?一切都沒有道理。 沒有道理,但有跡可循,睡前看的《黑袍糾察隊》確實有出現扭斷頭這種血腥劇情。夢境見獵心喜,把生活片段東拼西湊,不照配方,最後煉出一塊廢鐵,再度證明他是一位不合格的煉金術士。 離開飯店之後才想到,如果是一般的物件,飯店一定會直接處理掉,但整個行李箱都沒帶走,要嘛飯店會通知我回去拿,要嘛他們打開檢查。如果他們打開看到貓咪,我就慘了,他們一定會報警。看著這一切的我提心吊膽又憤怒,我無法控制這副身體要做什麼,卻要連帶受罪,這是什麼世界? 數日後我再度回到飯店,想一虧究竟(兇手果然會回到案發現場),看到數個沒人帶走的行李箱,站成一排,放在失物招領區。其中也有我的行李箱,19吋黃色掀蓋式,從拉鏈處滲出一灘褐色的水,積在地板上像汽車漏油。因為無人看管,我直接過去把行李箱拖走,到隱密的角落打開。...

非常期待讀《對男人一無所知的我》。幾週前看到一些推薦之後就決定要買,前幾天剛好經過位於熱門商圈百貨中的書店,假日人潮如陣陣熱浪,好不容易突破人牆來到書店,眼睛卻找不到落點,原來還沒上市。離開書店後重新加入人潮,作為少數手上沒有戰利品的人,覺得自己好弱勢。 改成上網訂購,滿心期盼收到書的那天趕快到來。結果上市已經兩天了還沒收到。一看,無庫存,正在等待調貨。什麼啊?那一開始就該寫「尚未上市,但上市那天也不一定有貨,可以等待再下單喔」才對。 今晚再度經過另一個熱門商圈的書店(好喜歡熱門商圈有書店的感覺),一進去就發現新書區擺著我要的書,而且只剩一本。但是書上面貼著七九折貼紙,嗯?像是偶像小卡上偶像的臉平白無故多了一顆痣一樣,要收嗎?猶豫一下好了。繞了書店一圈,想找沒有貼紙的書,不時偷瞄一下新書區有沒有人看起來也在覬覦那本書,可惜最後沒有找到,遂拿起唯一的一本去結帳。...

去到一家位於淡水的咖啡廳,空間的使用很奢侈,如果空間運用到極致大概可以塞二十人,但走去廁所路上一定會不小心撞到別人椅子,店家卻決定只設置四張桌子、目測最多只能坐十二人,剩下的空間還擺了一架鋼琴,再剩下的空間,大概還擺得下四張瑜伽墊吧。 用在這裡可能不太對,但這樣使用空間的方式,讓我想到台語的「大範(tuā-pān)」。在寸土寸金的北部,願意大量留白留空,桌間保持一定距離,讓窗外灑進的陽光跟木製桌椅獨美,我喜歡這種奢侈。 這種奢侈反而讓我想起窄。 從店內可以看到淡海大橋,聽說淡海大橋的機車道很窄,一次只能通行一台車,若要兩台並排可能會出事。雖然我沒親眼看過,但這樣的描述讓我想到我家附近的巷子,一邊畫著剛好跟人一樣寬的人行道,另一邊停滿機車。走在這樣的人行道上,只要聽到後方有車子接近,還是會不自覺地收起肩膀。 平常走的路已經夠窄了,下班的車陣已經夠擠了,週五晚上的捷運車廂已經夠滿了,每天接收的資訊已經夠多了,如果連喝個咖啡都沒有空間,那別當人了,被厚重凝滯的初夏空氣夾扁,當一條縫隙好了。 縫隙讓我想到蟑螂。...

前陣子帶我媽去臺南的一家咖啡廳,是那種隱身於巷弄之中、不能訂位,老宅質感文青whatever就是你知道的那種,營業時間還要看 IG 的獨立咖啡廳。 下計程車後我邊看地圖邊找路,她問:「為什麼你都喜歡這種在巷子裡的咖啡廳?」 我媽是星巴克的愛好者。 二十年前,被稱為咖啡界 LV 的星巴克,大杯咖啡的價格就可以吃兩餐,店面裝潢展現出資本的力量、店員服務態度好,還會在咖啡杯上寫上你的名字畫個笑臉,給人一種很被重視的尊爵不凡感。 我媽成長的環境不算優渥,對她來說喝星巴克是奢侈,平常不會喝,但是有買一送一必定排隊。高中某一年的跨年夜,我還趕在營業時間結束前,去幫她排買一送一。(那天可是跨年耶!而且我家附近根本沒有星巴克,還去到15分鐘車程的地方買!)星巴克的保溫杯,她會猶豫很久才決定要買,如果當作禮物送給她,她會很開心,隔天立刻帶去公司用。 她所謂「巷子裡的咖啡廳」跟星巴克不太一樣,價格可能差不多,裝潢是老宅風,店裡座位少,可能要排隊排很久,服務態度就是很有態度,我個人是沒問題,但我不確定很少來這種店的我媽會不會有問題。...

在《惡魔獵人》(Devil May Cry)(不是獵魔女團) 裡面有一個場景,男主角但丁在快餐店的吧台點了草莓聖代,漂亮的女服務生送上餐時,順便在一疊衛生紙上留下自己的電話跟唇印,還對但丁拋媚眼。 突然間陰影籠罩餐廳,一切都變得不太對勁,窗外貨車翻覆,即將撞上坐在窗邊沙發位上吃漢堡的客人,但丁丟下手中的草莓聖代,慢動作:但丁衝到窗邊救人,聖代往下墜落,玻璃與牆壁碎片四濺,餐廳爆炸。 這個不錯,但好像不是我最喜歡的。 啊,我指的不是動畫,而是「最適合末日的地點」。 像《千萬別抬頭》裡面大家一起聚在餐桌前迎接末日很不錯,在紐西蘭的一片星空下迎來末日也很平靜。不確定觸發機制是什麼,可能是這類的作品看太多,人在外面的時候,我常常會想「這裡是不是最適合末日的地點」。 最有助於我思考這個問題的天氣,就是最近這種天氣,一起床就沒有陽光,從輪胎摩擦積水發出的呲呲聲,可以知道是個雨天,中午十二點卻灰暗有如冬天下午三四點的光景,Hello?上帝不小心在他的地球微縮模型上蓋了一層黑布嗎? 走到咖啡廳大概十五分鐘的路程,路上的人明顯少了很多,還以為薩諾斯彈指(?)抵達的時候,天色暗了一個色階。...

我的好朋友開了一家寵物用品店,但開幕那天我無法到,於是我上網訂購花籃,在想花籃上的卡片該寫什麼賀詞的時候,冒出了很多回憶。 我們之所以變成朋友,是因為高中剛開學沒多久,我看到他書包上有BIGBANG的徽章,主動去找他攀談,開啟了這段至今十幾年的友誼。 他一直想要開店。高中某天放學後,我們去瑞豐夜市吃晚餐,經過一家賣衣服的攤販時,他說,他的夢想是想開一家自己的店,實體店,就算是在夜市擺攤也可以。 好小的夢想。 好羨慕。 我羨慕他的夢想很實際,羨慕他知道自己喜歡什麼跟想做什麼,我羨慕因為我知道他一定做得到這件事。我的夢想⋯⋯都太空泛了,可以說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做什麼。 高中畢業後我們一起上同一所大學。大學的時候他開始做服裝網拍,我時不時會叫他「老闆」。老闆有很多老闆專屬的麻煩瑣事要解決,有一次我看他非常苦惱,問他,當老闆這麼辛苦,畢業之後你還是想開店嗎?他想了一下,說,我還是想。我又再一次羨慕,因為我還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。 大學畢業前夕,我們聊到就業這件事,不免都有點焦慮,當時我們開玩笑地約定,一定要努力賺錢,變成貴婦之後,每個週末要約出來喝貴婦下午茶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