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半夜兩點,厚重沉悶像是木樁撞地板的敲擊聲把我吵醒,不規律,感覺是樓下傳來的,不知道又在幹嘛。 以前聽過,公寓或大樓有所謂水錘效應,水管中的壓力變化會導致管線發出噪音,讓人誤以為是鄰居在拖椅子,或是穿著拖鞋啪嗒啪嗒地走。但是住這麼久,還是第一次在深夜聽到這種敲擊聲。 不知道為什麼,我第一個想法是他在分屍,漢尼拔之類的,可能因為是半夜兩點的關係吧?如果是下午兩點,就不會這樣想。(建議:處理屍體最好在白天,才不會引人注意。希望你們沒有這個需求。)  小時候,高雄老家的樓上鄰居也常傳來鐵鎚敲打的聲音,我跟我姐都會開玩笑說,他又在殺人了,加上每一次看到鄰居,他總是全身流汗,因此我們得到一個結論:他殺人忘記開冷氣。現在想想,吵鬧聲是水錘效應比較合理(任何可能性都比殺人合理吧),不過可以確定的是,他很少開冷氣。  扯遠了,回到台北。東燁本來要去請二樓不要再敲打,因為很晚了。我說,你不要去,以免被殺掉。幸好後來他沒去。 繼續睡覺。半夢半醒間,我聽到女性歇斯底里、像是水壺燒開的尖叫聲,持續了大概五秒。也有男人的聲音,兩人在爭執,但聲音聽起來很遠,感覺在街上。先前的敲擊聲消失了。 「好,接下來會有很可怕的事情發生,也會聽到警車跟救護車鳴笛,然後新聞會報導,台北市發生情殺案,事發地點就在我家樓下。」我抓著棉被,閉著眼睛,讓想像力奔馳。 早上了。昨晚入睡前沒有聽到警笛聲,看來沒事,不過我還是立刻Google昨晚台北市有沒有發生殺人案件,居然還真的有,不過是在林森北路。那應該沒事了吧?也說不定只是屍體還沒被發現。  另一個想像:昨天外送員送餐時發生一件小插曲,他敲錯門,敲到二樓去。我急忙走出門大喊,是三樓訂餐。從他手中接過外送的時候,二樓的鐵門打開了,一個冰冷的女聲迴盪在樓梯間,問,找誰?外送員說,敲錯門了,對不起。二樓追問,是你敲門嗎?外送員說,對,我搞錯了,很抱歉。 如果二樓昨晚真的是在殺人,而且不是情殺,那我害怕是外送員被宰了,送食物的人變成食物。 雖然這些都是想像,吵鬧鄰居不可能是漢尼拔(但真實世界中漢尼拔的鄰居也不相信自己的鄰居是食人魔啊?)不過今天出門的時候我還是膽戰心驚,深怕經過二樓的時候會遇到鄰居,剛好他的家門打開一個小縫,我看到地板上放著外送保溫箱,我眼神會透露出驚恐,鄰居知道東窗事發,我會被迷昏然後綁進他家,醒來時看到外送員嘴巴被貼著膠帶手腳反綁倒在地上,過一陣子,東燁會發現我失蹤,開始找我,卻沒有想到我就在樓下。啊——太可怕了!希望吵鬧鄰居就只是吵鬧鄰居! | 
su-su-su super nova
中秋連假我在台東兩天一夜,沒有做什麼特別的事,而是待在飯店跟姐姐一起看《派遣女王》。 永野愛飾演的森美雪是一天到晚出包的天兵,視前輩大前春子為偶像。 篠原涼子飾演的大前春子是什麼都會但不善社交的超強派遣員,令人又愛又恨。 愛他又恨他的是大泉洋飾演的東海林,在公事上很自私,卻是很好的朋友。 他的好朋友是小泉孝太郎飾演的里中賢介,標準不搶功勞的濫好人,什麼都讓給朋友。 因為他們的髮型太老派,不可能是最近的片,果然一查,是2007年的,距今18年前。 劇情跟演技是誇張了點,是日劇很常見的表演形式,但使得我們一直點擊「播放下集 」,不知不覺就看了七集的主要原因,可能是篠原涼子。 女主角個性古怪又強硬又不苟言笑,這樣的設定應該只能存在於漫畫,因為演員稍微詮釋錯誤就會整部劇尷尬爛掉,但沒想到世上居然有可以完美詮釋這個角色的人,就是篠原涼子。 好喜歡篠原涼子,我接下來的觀看佇列:篠原涼子。 18年間,永野愛結婚生子、大泉洋成為國民演員、小泉孝太郎因為弟弟競選自民黨總裁失利最近還上了新聞、篠原涼子經歷結婚生子後離婚,但每個演員都持續有作品。 真希望四位演員可以再度共演,就像我也希望《White...
在日本的時候,看了《傳奇殿堂:Faker》、《韓團星學院:KATSEYE》,還看了很多X調查(為了看綾瀨水泥殺人事件,朋友還加了會員)。 搭飛機回台的當天早上,去民宿附近的咖啡廳吃紅豆奶油吐司。真的很喜歡吃紅豆奶油吐司,剛開始學會日文五十音,就立刻去查紅豆、奶油、吐司的日文。 切成九宮格的吐司,最中間那排放著紅豆跟奶油。對我來說,吃紅豆奶油吐司一定要均勻,像這樣只把資源集中在其中一排是不行的! 我把紅豆跟奶油分成三等份,分布在三個橫排,之後均勻地抹開(重點:一定要平均),完成後,把紅豆奶油吐司當作裸女畫像一樣貪婪地看著,珍惜地一格一格吃。用手吃,因為店家沒有給叉子,不過用手吃更美味了。 滿口腹的慾之後飽足地離去,沒有察覺手上還沾著黏膩,直到回到民宿。民宿廁所的洗手台很小,我小心翼翼地把黏膩搓洗,不讓水滴落在地板,也檢查嘴角有沒有殘餘的奶油臭味。 這些動作讓我想到X調查。先逞慾再滅跡,那些殺人魔好像也是這樣做的。
前陣子去到一個人潮洶湧的活動,人太多了,店外不到一公尺寬的人行道根本塞不下這麼多人,而且這裡不是行人徒步區,所以汽車、機車、腳踏車、人,大家一起在這個狹窄的街道上爭奪空間。 因為人行道實在太窄了,沒車的時候,有些人會站到馬路上。有車的時候,因為車道的寬度剛好就是一台車的寬度,所以人被迫要移動到人行道上。 活動結束後,走路回家的路上,心想,這個場景只要稍微更改人跟車的排列,就可以玩人肉保齡球。 接下來的部分,我該怎麼說呢?只是我的想像。不過,我可以有這些想像嗎?總之,這是一個虛構的情節。 一開始,只是汽車製造商互相比較誰家的車最耐撞。後來他們發現,比哪一個人最耐撞更有趣,所以有了人肉保齡球這個活動。 活動結束之後,馬路上會留下一道道輪胎紋血痕,但沒關係,下一次下雨的時候就會被沖掉。 原本只是汽車製造商的私人娛樂,後來演變成全民狂歡。車商開始養自己的選手,應該說球瓶才對,像養賽馬、賽豬一樣,每家有不同的策略。 是每天鍛練、身材精壯、肌肉又硬又大的球瓶比較耐撞呢?還是三餐吃速食、身材鬆垮、有大量脂肪保護的球瓶比較耐撞?...